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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党支部纪检工作制度

作者:中国医学装备协会 日期:2022-09-10 22:45:57

 

一、依据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结合协会党建、纪检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支持并协助党支部抓好反腐倡廉和“三重一大”民主科学决策工作。在此基础上,在上级党委和协会党支部的领导下,支部纪检委员/专职纪检人员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促进协会领导班子实现廉政、勤政,协会党员发挥好示范带头和战斗堡垒作用。

三、强化经常性工作。将党风廉政、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总体部署,通过“三会一课”、以及正反面典型案例剖析、影像片观摩等形式,保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质量和效果。

四、实行纪检监督前置。在全面了解、掌握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研究全过程的基础上,纪检委员/专职纪检人员要在相关工作会议上提出负责任的意见建议,切实发挥监督作用。

五、坚持开展廉政谈话。对拟提拔任用、有违纪苗头或群众有不良反应的党员干部,要及时进行廉洁或诫勉谈话教育。

六、注重群众监督。定期征求对领导班子及成员、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业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的意见及建议,在综合梳理后进行反馈教育,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开,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改情况。

七、组织述廉评廉。年度总结考核或党员述职、民主评议过程中,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执行廉政规定等情况纳入述职范围,并接受群众评议。评议结果作用干部年度考核、提拔任用、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
八、强化检查监管,畅通举报渠道,对党员违反党纪党风等问题,及时严肃处理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。

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