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关于开展团体标准立项申报的通知
协会各分支机构、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:
为促进中国医学装备产业发展,加强和规范医学装备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,更好的服务会员单位,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和《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》(国质检标联[2016]109号)的规定,协会已被批准成为团体标准制定单位。现开展2017年度团体标准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医学装备的生产、使用和管理等全生命周期具有指导引领意义的标准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团体标准不应违反现行的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团体标准应不低于国家和行业现行强制标准;
2.申报单位应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与意义。对所申请标准的国内外标准现状、相关法律法规、所涉及的主要技术要素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填写标准立项申请表
申报单位应进行充分的前期研究并如实填写附件《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》(见附件2);
2.提交申报材料
申报单位于2017年12月8日前将《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》、标准草案、相关证明或论证材料报送协会。
四、联系人联系方式
联系人:周少飞
电话:010-88393995 13911298131
传真:010-88393990
邮箱:13911298131@qq.com
团体标准制定程序详见《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1),协会将酌情收取起草单位制标成本费用。
附件:
中国医学装备协会
团体标准办公室
2017年11月10日